负责学校纪检、监察、审计、巡察、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。负责党员、干部党纪政纪教育、检查监督和违纪查处,受理党员干部控告与申诉,组织行政监察、信访政策学习和规章制度制定,开展行政监察和信访工作等;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督及管理等;负责学校财务预算、财务决算、财务收支、科研经费使用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;负责基建、维修工程和物资采购的审计;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。